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般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 复议后起诉期限: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3. 最长保护期限: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超过5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4. 期限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