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要件:
- 权利基础:原告需证明对争议域名中的标识享有合法民事权益(如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
- 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争议域名与原告享有权利的商标、商号等主要部分相同或近似,足以导致公众混淆。
- 恶意注册或使用:被告注册/使用域名具有主观恶意,常见情形包括:
- 意图出售、出租或以高价转让域名
- 阻止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注册该域名
- 破坏竞争对手的正常业务
- 通过混淆获取商业利益
- 无合法权益:被告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在先权利或合法使用理由。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