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主要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及各国具体法规。裁决机构需经ICANN认证,常见机构包括:

  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处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gTLD)争议
  2.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 - 处理亚洲地区域名争议
  3. 国家仲裁论坛(NAF) - 处理北美地区域名争议

核心程序规定:

  • 投诉需证明:域名与商标相同/混淆性相似、持有人无合法权益、恶意注册和使用
  • 裁决应在提交投诉后60天内完成
  • 争议域名将被冻结直至裁决结束
  • 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特别规定:

  • CNNIC实施《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 争议需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