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规定:

  • 绝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
  • 机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不超过20年
  • 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不超过10年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保密期限,需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