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 约定优先原则:保密期限首先以企业与员工、合作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 法定最低期限: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24条),但商业秘密本身不受此限。
- 持续保护原则:只要商业秘密仍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措施"三要素,法律持续保护。
- 技术秘密特殊情形:技术秘密可能因技术公开或更新自然失效。
企业应通过分级管理、定期审核等方式动态调整保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企业应通过分级管理、定期审核等方式动态调整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