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跨类别保护:即使未注册在其他类别,驰名商标也可获得跨类保护
  • 反淡化保护:禁止他人以弱化、丑化等方式损害驰名商标的显著性
  • 注册优先权: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程序中享有特殊保护地位
  • 侵权认定标准放宽:不以混淆为唯一要件,更注重商标声誉的保护
  • 海关重点保护:享有更严格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同类注册使用,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