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突破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的限制,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 禁用权扩张:禁止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域名使用,防止淡化商标显著性
- 反混淆保护:禁止可能导致公众误认的模仿、翻译行为,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同类保护
- 特殊程序保护: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程序中可主动主张驰名商标保护
- 侵权赔偿加重:恶意侵犯驰名商标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可达五倍
保护需以"个案认定、被动保护"为原则,商标持有人应提供知名度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