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驰名商标需遵循以下流程:

  1. 商标注册: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普通商标注册申请。
  2. 使用证据收集:积累商标使用证明(如销售记录、广告合同、荣誉证书等)。
  3. 知名度证明:提供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媒体报道等材料。
  4. 提交认定申请:通过案件途径(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或直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认定请求。
  5. 审查与认定:由商标局或法院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进行审查。

注:个人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且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