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地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需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通常不得作为商标,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已注册使用。

商标法对地名商标的主要限制包括: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注册
  • 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地名不能注册
  • 具有第二含义的地名可以注册(如"茅台")
  • 已经注册使用的地名商标可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