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书本身属于司法文书范畴,其原文通常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司法文书以客观表述事实和法律适用为主,缺乏独创性表达。但判决书中法官的分析说理部分若体现独创性思维,可能受到一定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

  1. 判决书原文可自由传播,但不得篡改内容
  2. 对判决书的整理汇编学术性评注可能形成新著作权
  3. 引用判决书需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