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智力创作成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文字作品(如文章、小说、诗歌等)
  • 口述作品(即兴演讲、授课等)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 美术、摄影作品
  • 电影及类似摄制方法创作的作品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且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