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答复举报问题的处理流程如下:

  1. 接收举报材料:由司法鉴定机构专人负责接收举报信函或电子材料,并登记备案。
  2. 初步审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真实性、管辖权等要件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立案调查:成立3人以上调查组,调取原始鉴定档案、询问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4. 出具答复:调查结束后15日内形成书面结论,明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及处理意见。
  5. 救济途径告知:在答复文书中注明可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核的60日期限。

注意事项:

  • 举报需提供具体案号、鉴定人姓名及违规证据
  • 诬告需承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8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 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调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