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举证原则是指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 受害者初步举证:被侵权人仍需提供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自身遭受损害的基本证据。
  3. 因果关系推定:当污染者不能证明其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时,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该原则旨在解决环境诉讼中受害者举证困难的问题,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