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3条规定,构成"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1.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行为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仍决意雇用
  3. 犯罪对象:被雇用人必须是现役军人且处于擅自离职状态
  4. 情节要件:需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如:
    • 雇用多名逃离部队军人
    • 影响部队重要任务完成
    •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该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