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数额认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1. 基本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即构成犯罪,无需达到特定数额。
  2. 加重情节认定
    • 造成轻伤或重伤的
    •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数额较大)
    •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3. 特殊情形:医疗机构明知是假药仍使用,按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注:具体数额标准可能随司法解释调整,需参照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