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规定,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 主体要件:现役军人(包括士兵、军官、文职干部等)
  • 主观要件:故意逃离部队,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军人职责
  • 客观要件
  • 实施了擅自离开部队的行为
  • 情节严重(如战时逃离、携带武器装备逃离、煽动他人逃离等)
  • 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的兵役制度和部队管理秩序

注:非现役人员(如预备役人员训练期间)可能构成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