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原则和标准:

  1. 污染者负担原则:直接实施污染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应承担首要责任。
  2. 共同侵权认定:多个主体共同导致污染时承担连带责任。
  3. 第三方责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方等第三方存在过错时需担责。
  4. 管理者责任:场地管理者明知污染未采取措施需承担补充责任。
  5. 举证责任倒置:侵权人需自证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监管记录等证据综合判定,具体可参照《民法典》第1229-1233条及《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