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 主观恶性方面:被告人实施行为时无预谋,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
  2. 因果关系认定:被害人死亡结果与抢劫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经鉴定系自身疾病突发导致。
  3. 量刑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积极赔偿获得家属谅解。
  4. 证据瑕疵:关键物证提取程序违法,监控录像存在时间断层,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建议法庭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及情节特殊性,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