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审判程序,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诉讼活动。其核心流程包括:

  1. 报请复核: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报请高级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 全面审查:最高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进行全面审查。
  3. 复核结果:可能作出核准、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裁定,核准死刑的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命令。

该程序体现"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复核期间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最高法院应当听取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