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死缓刑"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具体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缓刑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在二年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 如果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该制度体现了我国"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既保留了对严重犯罪的最高威慑,又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