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如下:

  1.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有死刑判决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方可执行;
  2. 全面审查原则:需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进行全面审查;
  3. 特殊程序要求: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意见;
  4. 复核结果:可作出核准、不予核准或发回重审的裁定。

死刑复核是保障死刑案件质量的特殊审判监督程序,体现了"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