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审判程序,主要规定如下:

  1. 自动启动: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 复核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需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及程序合法性。
  3. 处理结果
    • 核准:裁定予以核准并签发执行令
    • 改判:认为量刑过重的直接改判
    • 发回:事实不清或程序违法的发回重审
  4. 审判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应当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5. 律师参与:被告人可委托辩护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