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死缓减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有期徒刑)
- 经过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