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死刑暂缓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主要规定包括:

  1. 适用条件: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 考验期限:2年缓期执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 执行变更
    • 考验期内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
    • 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徒刑
    • 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 核准程序: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 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注:具体执行需结合《刑法》第48-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