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时,对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作出最低年限的限制。根据中国刑法,对于累犯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法院可同时决定限制减刑,通常要求实际服刑不得少于20年或25年。
死缓(死刑缓期执行)是中国刑法特有的制度,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若无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若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经核准后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