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的减刑规定如下:

  1. 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未立即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缓期间。

减刑需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受最低实际执行刑期限制(无期徒刑不得少于十三年,有期徒刑不得少于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