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是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限制减刑是死缓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意味着:
- 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5年
-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