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由最高法刑庭接收省级法院报送的死刑案件材料。
  2. 组成合议庭:由3名以上单数法官组成复核合议庭。
  3. 全面审查:对事实认定、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及量刑进行全面核查。
  4. 讯问被告人:原则上应提讯被告人,核实供述真实性。
  5. 听取辩护意见:辩护律师提交书面意见或要求当面陈述的应当受理。
  6. 检察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向最高法提出监督意见。
  7. 作出裁定:分别作出核准、不予核准或发回重审的裁定。
  8. 签发执行令:核准死刑的由最高法院长签发执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