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只需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2号)对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审理作出具体规定:
- 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 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应当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