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暴力取证犯罪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构成暴力取证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