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可以依法接受探视,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 每月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1-2次
  • 每次会见不超过30分钟
  • 需提前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 会见时应有民警在场监督

特殊情况下(如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暂停或调整会见政策,建议提前咨询羁押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