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证明律师无罪辩护的合法性,需通过以下法律依据和操作要点:
- 法律依据明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认罪认罚需自愿性审查,律师有权对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提出异议。
- 独立辩护权:律师依据《律师法》第31条行使独立辩护权,即使当事人认罪,仍可基于案件事实作无罪辩护。
- 证据链审查:律师需重点审查:
-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笔录
-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
- 指控证据是否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 程序双轨制:在认罪认罚程序中进行无罪辩护时,应:
- 同步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 申请关键证人出庭
- 对量刑建议提出实质性异议
实务建议:律师应全程留痕,通过会见笔录、法律意见书等材料证明辩护工作的合规性,避免被误认为阻碍认罪认罚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