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聘请辩护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同案犯之间若不存在利益冲突,可共同委托同一律师;若存在利益冲突(如相互指控),则需分别聘请不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