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自然保护区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或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构成该罪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