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案件,可延长至1个半月。

法院采用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时,需由3名审判员组成,从立案到宣判全程受法定审理期限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