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开庭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案由及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
  2. 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3. 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辩论。
  4. 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意见陈述。
  5. 评议和宣判:合议庭评议后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

特殊案件可能增加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