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下:

  • 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期限与普通一审程序相同,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
  • 特殊情形: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需再次延长的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 重新计算期限:发回重审后,审理期限从收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注: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的期限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