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由仲裁规则或当事人约定确定,具体如下:

  1. 仲裁规则规定:多数仲裁机构在规则中明确审理期限(如3-6个月),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计算。
  2. 当事人协商:双方可协议延长或缩短期限,但需经仲裁庭批准。
  3. 特殊情况延长:复杂案件、证据补充等情形,仲裁庭可决定延期并通知当事人。

注:具体期限需参考适用仲裁规则(如《仲裁法》或机构规则)及案件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