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 立案审查:法院接收上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 送达文书: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5日内)
  3. 答辩期:被上诉人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 案卷移送:一审法院5日内将全部案卷移送二审法院
  5. 组成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得采用独任审判
  6. 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书面审理
  7. 审理范围:限于上诉请求范围,但违法审查不受限
  8. 作出裁判: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常见处理结果包括: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或撤销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