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庭审结束后如果发现新证据,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举证期限:一般情况下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2. 逾期举证:逾期提交的新证据,需说明正当理由
  3. 二审提交:一审未提交的证据可在二审阶段提交,但可能影响证据效力
  4. 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新证据可作为再审事由
  5. 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形式

法院将根据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决定是否采纳,并可能重新开庭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