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延长6个月
  2. 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 二审程序: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在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应在30日内审结
  4. 特别程序: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注:鉴定、公告、调解等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涉外案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