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累犯第二次减刑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执行刑期要求:被判无期的累犯,实际服刑不得少于13年;被判死缓的累犯,减为无期后实际服刑不得少于15年(不含缓期执行的2年)。
  2. 悔改表现:需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可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3. 间隔期限制:第一次减刑后,再次减刑间隔不得少于2年(无期/死缓减为有期后适用)。
  4. 从严审核:需经监狱申报、法院裁定,且减刑幅度较普通罪犯缩减20%-50%。

注:具体执行需结合《刑法》第7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