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原则上不能追加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审的主要任务是审查一审裁判的合法性,而非重新审理案件事实或追加当事人。若需追加被告,应在起诉阶段或一审程序中提出。

例外情形:若二审法院认为必须追加被告且相关方同意调解,可能通过调解程序处理,但需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调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