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