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一审普通程序:法院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重大复杂案件,经上级批准可延长3个月。
  2. 简易程序: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1.5个月。
  3. 二审程序:应在2个月内审结,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可延长2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

注:期限从法院立案次日开始计算,扣除公告、鉴定、管辖权异议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