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