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的主要流程如下:

  1. 接收法律文书:法院将缓刑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
  2. 社区矫正对接:公安机关在3日内将法律文书移交同级社区矫正机构,并通知罪犯报到。
  3. 监督管理:配合司法所对缓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包括定期报告、活动范围限制等。
  4. 违规处理:发现违反缓刑规定(如脱管、再犯罪)时,收集证据并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5. 期满解除:缓刑考验期满且无违规的,由执行机关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执行依据:《刑法》第76条及《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