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行政拘留人申请暂缓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提出申请
  2. 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具体申请流程:

  1. 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2. 提供担保人(需符合法定条件)或按每日200元标准缴纳保证金
  3.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2小时内作出决定
  4. 获批准后暂缓执行,待行政复议/诉讼结果确定后再处理

注意事项:担保人需满足本地常住户口、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条件;保证金在暂缓执行期满后应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