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缓刑属于刑罚的暂缓执行,若缓刑考验期满且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故缓刑后再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但若缓刑被撤销且执行原判刑罚后五年内再犯罪,则可能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