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外出打工申请是指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因生活或工作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暂时离开居住地到外地务工的书面请求。

申请条件:

  • 缓刑考验期已执行一定期限且表现良好
  • 有正当务工理由和明确务工单位
  • 提供务工单位接收证明及担保材料
  • 不影响案件后续审理和执行

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书(含外出事由、务工地点、期限等)
  2. 身份证及缓刑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3. 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用工合同
  4. 当地司法所考察意见
  5. 担保人身份证明及担保书

审批流程:司法所初审→县区司法局复核→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备案。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外出期限不超过6个月。